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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是一种社会职业,它可以是一些人所热爱的事业,也可以是谋生的手段。可以是高尚的,也可以是平凡的。让我们用我们的真心、真情、真爱去实践我们所肩负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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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基础 | 法律基础课程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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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课是思想品德课。法律基础课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课程,提高他们法律意识。 《法律基础》的内容由三部分构成:(一)总论:第一章和第二章。介绍法的基本理论,阐释法的起源、本质及作用;(二)分论:第三章至第八章。介绍我国根本大法和有关法律,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部门法。(三)国际法:第九章。介绍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世界贸易组织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主要规范。本课程始终把法制教育寓于对法的基本知识和法律制度的阐述与介绍之中,最终达到既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又提高法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目的。
法律基础课程特色
1、教学体系的创新开放:即通过组织学生模拟法庭、参观当地管教场所、旁听法院庭审以及请法院到学校审案以及创建“法律咨询站”等教学形式,实现了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课教学与本地司法机关直接挂钩的教学合作创新;学科组教师还积极承办学院多个机场的土地纠纷、训练飞机和模拟机购买等法律实务案件,积累教学实践经验,实现了高校法律基础课教学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2、教学手段的开发应用:在研究、制作完成完整的多媒体电子教案基础上,自2004年11月起,利用学院的校园网开展网络教育,借助学科组自主建立的中国民航经法网(http://211.83.132.19:81/)和学院教学资源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答疑、网上课外辅导,组织网上学术交流,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专家和四川省高校“两课”巡视组专家张迪明等一致好评。 3、教学内容的深度与广度挖掘:即:学科组着力于实现公共基础课与专业教育的合理对接。我院法律基础课开放式教学体系成果,曾于2001年3月被评四川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政府奖)。在此基础上,我们立即着手相关的课程体系深度开发,并陆续开发出《行业法规》(旅游航空法方向)、《危险品运输规则》、《国际民航公约概论》、《WTO航空法》、《航空运输非法干扰》等系列课程,实现了公共法律基础课与专业课教学的合理对接。经过四年多实践,所形成的“建构以航空安全责任规制为主线的现代民航法律教学体系的研究与实践”教学成果,于2004年底,获学院教学成果一等奖、四川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法律基础课程的历史沿革 1985年中宣部、教育部颁布《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要求各级各类普通高校必须开始《法律基础》课程。我校严格遵照中央要求,及时选调和引进教师,开出了《法律基础》课程,并长期坚持下来。1998年中宣部、教育部又颁布实施《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法律基础》是一门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课程,是我国大学生的一门必修课。 党的十六大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党和国家的治国方略发生重大转变,锻造和提升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成为我国高校的份内职责。法律基础课通过传授必要的法律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认识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和认识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树立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严格履行公民义务,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以法律己,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完善和优化当代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更好地适应民航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国际国内的经验表明,凡是成功的市场经济运行,必须是规范化和法制化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逐步加强,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尽快学会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本领,这对于推动国际合作、维护我国社会稳定是至关重要的。我院大学生是我国民航事业的未来骨干力量,也是未来民航各公司、空中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重要来源,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不用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就不可能适应民航业突飞猛进、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发展的需要。因此,当代大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广博而精深的专业知识和高尚的道德品质,而且还要学会用法律思维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法律基础课的学习,我院大学生懂得了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税法、刑法等现代企业管理法方面的知识。这不仅完善和优化了我院大学生的知识结构,而且为他们日后走上工作岗位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单位的利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鉴于航空运输在复杂的法律网络下运行的实际情况以及航空运输的国际性特征,我们认为,塑造民航运输飞行人员的法律素养,完善我院航空人员培养模式:随着民用航空活动的日趋频繁和大型航空器的问世,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航空人员的责任角色发生了重大转变,机组人员不再只是20世纪初叶和中叶的单纯技术安全负责人,除此之外,他们还是航空器内治安管理权的行使者和航空公司利益的代言人,航空器内发生的出生(涉及婴儿国籍的决定)、死亡(涉及遗嘱的效力)、婚姻(涉及证明问题)等民事法律事实需要机长在“航行日志”上作出具有证明效力的记载并将其摘录转发给有关方面,航空器内发生的危害航空安全、违反机上正常秩序与纪律的行为以及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犯罪行为,需要机长以及机组人员采取及时、准确应对措施。机长及机组集飞行技术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维护和航空器内治安权力行使于一身的角色转换,要求我院培养的飞行人员和空中乘务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精湛的驾驶技术以及热情周到的服务意识,而且还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法律知识、刑事法律知识和治安管理法律知识。法律基础课的开设,使我院飞行人员和空乘人员培养的目标模式更趋合理和完善。通过法律基础课的学习,飞行学员和空乘学员懂得了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内容和意义,初步掌握了机上非法干扰行为的特征和法律对策,了解了对航空器内非法干扰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处理程序,这就有助于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在为公司工作期间对机上的民事行为、治安违纪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作出准确的判断并采取正确的措施,以维护飞行安全、维护旅客和托运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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